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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 土地权益两头落空?

  昨日上午,有“外嫁女”围在娘家所在的居委会大楼前,讨要她们认为“应该属于她们”的土地。

  这些“外嫁女”的理由是,农民一定要有地可种,而她们在婆家分不到地,原来在娘家分到的地也被收回。

  这一事件再次凸显在少数“外嫁女”土地权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有业内人士称,这可能既涉及土地分配的问题,也可能是管理上的问题。事件外嫁的女儿两头“不着地”

  事情发生在厦门市湖里区后坑社区居委会,不大广场上簇拥了多名女子,年轻的二十几岁,年长的已五六十岁。

  村民们说?熏她们都是从后坑嫁出去的“女儿”,在出嫁时,原来分给她们的土地也随之由后坑收回;而在婆家却又分不到地,一家人只能靠着丈夫的土地过活。

  今年45岁的王阿姨就是其中一位,现在她是五通的媳妇,1982年,她从后坑嫁出,出嫁之前分配土地的时候她分得了1亩多地,出嫁后1亩多的地由后坑村(已村改居)收回。

  她告诉记者,嫁到五通后,丈夫和她靠着五通分给丈夫的8分地以种菜为生,后来两个女儿先后出生,靠着种菜将她们供到现在,如今大的在福州上大学,小的在厦门上中学。

  去年4月份,家里仅有的8分地也被征用作社会保障性住房五缘公寓的建设用地;5月13日,丈夫分到了三万三千多元的征地补偿。没地种菜了,现在的王阿姨只能在家里做“家庭主妇”。王说,现在现年已53岁的丈夫则靠做临时工补贴家用以及供女儿上学。

  王阿姨称,发分征地补偿款时她并未有份,所在大队认为她应在后坑享有土地使用权,征地补偿款则按土地分配而非人口,她应找后坑要权利。找到后坑后,后坑居委会则认为她已嫁出,应在婆家所在地享有关于土地的权利。

  在后坑的“外嫁女”中,存在上述情况的并非只有她一个。嫁到何厝的林女士比王阿姨还多了一个疑问,她从钟宅、岭兜和高林嫁到后坑的三个嫂子,却因在娘家分得的土地出嫁后未收回,到后坑又能享受一份,在征地补偿时,她们都得了双份。

  林女士称,像她嫂子一样情况的在后坑并非少数。因各村(居)土地分配的不同,出现了三种怪状,从外村(居)嫁到后坑的女儿,可以享受到两份土地(也可能是征地补偿);后坑女儿嫁给本村人,剩下丈夫一份;而从后坑嫁到他村(居)的女儿,则两处都享受不到。说法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究竟“外嫁女儿”能不能分到村里分配的土地?记者在200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分配法》找到了相应条款的解释,该法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的第三十条显示,“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而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的相关人员则向记者表示了他们的看法。该人员称,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村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拥有土地,大前提是:他/她是村集体成员。“认定标准有三:一是户籍、二是土地、三是居住在本村。”

  市国土房产局的另一名不愿具名人员表示,“这个问题,不是在报纸上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估计光全国性的论文都能发表很多”。《农村土地分配法》中的规定,在具体实施中有较大难度,如厦门的女儿嫁到外地,厦门怎么可能给他们保留土地使用权。

  “从老太的案例来看,大女儿是没有分配到土地的,因为大女儿已经外嫁,只是户口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迁出,已经脱离了这个集体,本应办理相应手续(户籍迁移,土地回收归集体所有),却没有办理。应该认定为是一个管理问题,而不是土地分配问题。”背后一亩地12万都拿不下来?

  这些“外嫁女”中,有的已经出嫁几十年,为何现在才找到居委会?一些村民的说法似乎更能说明问题,“现在岛内的土地越来越少,到去年底,1亩地12万都拿不下来。”

  “如果不是领到那张股份证,我还不知道村里对外嫁女竟然有这么‘不公待遇’!”在人群中,林老太显得有些激动。记者看到,有怀孕的“外嫁女儿”也搬着板凳到后坑社区居委会门前,准备要“讨个说法”。

  林老太是个年近古稀的老人,林老太告诉记者,自己膝下育有一儿三女,除大女儿外嫁莲花外,二女儿和三女儿都嫁给了后坑本村人。

  林老太所说的股份证,就是2006年底,后坑社区向村民们分发的一份村民红利股份(村财收益),“我是3份,我老伴是3份,二女儿、三女儿也是3份,但外嫁出去的大女儿却只有1份!”

  老人还发现,所有的女儿都有土地,但大女儿却没有。林老太说,大女儿是1986年外嫁莲花的,1981年后坑分土地的时候都有分到,而且户口到现在还未迁出,怎么现在就没地了?“难道外嫁出去的女儿就不是女儿?”

  林老太告诉记者,本来股权收益就很少了,还被剥夺了土地,那不是连每年2000多/人的土地收益都拿不到了?

  不过记者了解到,后坑地势紧临厦门岛的重要水源——湖边水库,随着湖边水库整治工程的开展,如果能拥有一份7~8分大小的土地,意味着还可能拿到一笔数额可观的土地征用款。

  林老太没有明说这个数字,但一些村民却告诉记者,“现在岛内的土地越来越少,到去年底,1亩地12万都拿不下来。”

  记者试图就林老太及村民们所反映的问题向后坑社区居委会求证,但在一挂着“统战·招商·调解·劳保·老协”的办公室中,后坑社区居委会几位负责人以在开会议事为由,未接受记者采访。

  当日下午,记者又找到后坑社区所属的金山街道办事处,金山街道办一郑副主任称,该事已转信访部门,暂无时间接受采访,会让人今天与本报联系。

  据金山街道办党政办一负责人介绍,郑是街道负责该事的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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