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8日讯记者高保生报道:最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决定,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间中央财政对森工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四险”,以及混岗职工和再就业中心协议期满下岗职工安置安排专项补助资金78.84亿元,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17个省(区、市)工程区96.6万名职工参加“四险”和1.75万名离退休职工医疗统筹进行补助;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46.2万名混岗职工和18万名再就业中心协议期满下岗职工进行一次性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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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险”等总投入中,中央财政补助80%,地方财政配套20%,中央直属黑龙江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中央补助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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