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见习记者尉迟国利)昨日,记者从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该市共为1.02万名农民工追讨回工资1460.5万元。其中,专项检查阶段共为5500名农民工追发工资400.5万元,市本级全年共为160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16.67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员介绍,该市从去年夏天就开始着手开展这项工作,他们集中力量深入企业了解用工情况,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2006年9月份该市组建了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并依托监察协管员队伍建立了工资支付监察控制制度和分片定岗制度。要求各企业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等使用农民工密集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报送工资支付等书面材料,监察协管员根据企业上报材料,入场进行检查,走访劳动者,核对上报材料是否属实,对隐瞒事实的用工单位,由该市监察支队依法查处。同时,该市把监察协管员队伍划分为7个监察协管员组,分配到全市7个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每个协管员组又划分2至3个小组,对社区用工单位实行分片负责制,督促所属企业用工单位足额发放工资。
另悉,该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分析2006年受理和处理的拖欠工资案件发现,该市9成以上的案件都是由建筑施工企业非法转包造成的,坚决取缔非法转包和承包,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