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我当时驾驶的是空车,凭什么罚我钱?”曹金因为无证驾驶危险品车,被交通局处罚,对此他觉得很无辜,近日,他起诉至溧水县法院讨说法。 司机受罚觉得冤
2005年9月2日上午10时许,曹金驾驶空的危险货物运输车,由张家港到安徽芜湖装运电解水,被溧水县交通局执法人员拦了下来。
然而,就在溧水县交通局对曹金做出10000元行政处罚之后,曹金却向南京市交通局提起行政复议,南京市交通局复议后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我受雇开的是空车,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事实没有发生,我还及时与公司联系调整了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开车,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曹金向溧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溧水县交通局退还罚款。溧水县交通局则认为自己查明曹金违法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法院判决:驳回
法院认为,曹金作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持托人办理取得的从业资格证,属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且驾驶着有危险货物营运证的车辆,交通局据此对其作出减轻处罚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判决驳回曹金的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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