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月9日电(记者胡苏)厦门大学日前出台相关政策,将在今年招收5个项目共约50名高水平运动员,并对其中田径和游泳两个项目提出了具体的专业测试报名资格成绩标准。
根据《2007年厦门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招生项目包括田径、游泳、足球、篮球和武术。
招生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按照规定,招生人数将控制在厦门大学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据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透露,2007年的本科招生计划尚未最终确定,参照去年的招生计划,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将在50名左右。
报考者必须经过资格初审、专项水平测试和文化考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证书或武术武英以上称号的考生,可参加由厦大自行组织的文化考核,成绩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他考生则必须参加全国统考。
高水平运动员经厦大录取后,将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相应义务。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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