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9日电(记者 胡锦武)记者9日从江西省上饶市有关部门获悉,共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的上饶县“12·27”重大交通事故目前已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受伤人员及死者家属已获得135.5万元的补偿和赔偿金。
2006年12月27日14时30分左右,江西鹰潭汽运公司一辆大型客车,与江西上饶汽运集团德兴分公司一辆中巴车在320国道上饶县境内迎面相撞,导致9人当场死亡,其中包括2名婴幼儿。事故同时造成28人受伤。
目前,28名伤员中已有12人出院,其他伤员情况稳定。9名死难者遗体已全部火化,其中8名死难者的家属接受了赔偿调解。另有一名死难者家属不愿接受赔偿调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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