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网上骂人 赔500元精神损失费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黄庆锋)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达州网络名誉侵权第一案终审结案:一网民在网络论坛上辱骂另一网民,被法院判赔500元精神损失费。法院指出,网络是虚拟世界,也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和反映,应受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

  据了解,达州信息港有一个论坛版块“凤凰山下”,达州女教师胡某某以“天静小斋”在论坛上注册,个体户张女士以“如花美眷”在此注册。二人都是“凤凰山下”有名的网民。当地媒体还对“天静小斋”及本人胡女士生活有过多次报道。

  去年1月,“如花美眷”先后在论坛上发出《天静小斋,请做个知耻的女人》《慎重向天静女士道歉》《天静小斋我不玩了》《正告天静小斋》等4篇帖子,帖子里使用了“一个无耻又无知的女人”、“寡廉鲜耻又外强中干”、“怨妇”等侮辱性词句。

  由于“天静小斋”知名度很高,帖子一出,网上顿时掀起轩然大波,跟帖上万,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天静小斋”,很多话语严重伤害了“天静小斋”。

  “天静小斋”后要求“如花美眷”道歉并删除帖子,没得到回应。去年初,“天静小斋”以本人原名起诉“如花美眷”的本人张女士侵犯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该案被称为是“达州网络名誉侵权第一案”,引起全国多家媒体关注。特别是网络虚拟主体是否具备名誉权主体资格等,引起法学界人士激烈讨论。

  日前,达州中院对该案终审判决认为,网络是虚拟世界,也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和反映。网民所对应的并非虚拟主体,而是现实中的人在网络世界中的存在方式。网络作为现代社会信息传播和交流的媒介,应该是健康有序的活动空间,应当受到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张某某以“如花美眷”的网名,所发表的针对“天静小斋的”帖子,带有污辱性、贬低性的词语,构成名誉侵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精彩推荐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网络 | 帖子 | 论坛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搜狐招商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