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0日讯
(记者陈新卫)昨天,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我省中小学校放寒假时间,小学从2007年1月25日开始,中学从2007年2月1日开始放寒假。中小学下学年报名注册时间为2007年2月26日、27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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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在《通知》中指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和开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或推迟放假和开学的,须报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在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擅自组织学生上课、补课。各中小学校可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需要,为学生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除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外,中小学其他年级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回校补课,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确需补课的必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
此外,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寒假时间,彻底摸清入学适龄少年儿童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造册工作,并采取家访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免收杂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政策,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时做好劝学工作,确保新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的提高和辍学率的控制。(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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