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运应该彻底停止涨价,因为春运涨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近日,以持续不断的影响性诉讼挑战铁道部门霸王规定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郝劲松,自山西太原发出一封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特快专递,呼吁铁道部在即将到来的2007年春运期间停止票价上浮。郝劲松称,提笔写信是源于前段时间一位北京市民反映火车菜价昂贵的信受到了铁道部部长的重视——春运涨价涉及到亿万乘客的合法权益,这比区区菜价要重要千万倍(1月8日《检察日报》)。
看到郝劲松这封致铁道部长的“不涨价呼吁信”,想起公民郝劲松之前一次次与铁道部打官司的情形,从诉春运不听证涨价,到诉餐车就餐不给发票,到站票与坐票同价,再到质疑铁路售票系统升级侵犯公众知情权——从以一次次影响性诉讼为公益维权,到写信向部门呼吁不涨价,我认为:这是郝劲松个人一小次退步,舆论一次巨大的退步,这意味着舆论放弃了法律保护而转向寻求官员个人的意志,转向寻求行政权力大发善心,这是法治诉求向人治诉求的退步。
确实,郝劲松一次次对铁道部霸王条款的法律挑战,很少赢得胜诉,大多是以败诉而终,比如前段时间状告北京铁路局春运不听证而涨价的败诉——但屡败屡诉、屡诉屡败,一次次败诉并不意味着法律路径的无效,恰恰相反,公民唯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撼动垄断集团,唯有通过一次次影响性诉讼凝聚民间力量、影响立法、抗衡行政垄断,才能最终迫使铁道部放弃部分既得利益,从如今的不宣而涨到逢涨必听,再到最终的“春运不涨价”。
一次次状告铁道部的败诉并不意味着法律博弈的失败,其中隐含着许多珍贵的点滴进步。确实,败诉并非公众期待的结果,但如今法院能接受郝劲松对铁道部的起诉,能将之立案,并最终给出一个审判结果——放在几年前,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放在那时候地方法院也根本不会立案,这些案件只能放到铁路法院去审理。既然法律在进步,公民持之以恒地依法挑战铁路部门,依法主张公民的权利,为权利而斗争,以不怕败诉的法律毅力屡败屡讼地挑战不公正的规定,总有一天会让铁道部低头的。法律是公民最好、最可预期、最可靠的保护神,法律写在纸上非常稳定,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法治国家一切都在法的统治之下,只有寻求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春运涨价问题。
而显然,写信给铁道部长呼吁春运不涨价,这是一种向官员和权力寻求保护的人治诉求,可残酷的现实早就证明,官员的善良意志根本就靠不住,也指望不了——这么多年来,公民呼吁春运涨价听证、春运不涨价的声音还少吗?再通过给部长写信放大这种声音的方式有用吗?难道我们真把铁道部长对餐车菜价贵的处理当了真?
放弃法律手段,放弃依法诉讼的路径,放弃屡败屡诉的毅力,转而去寻求铁道部及其领导的道德觉醒,这是公民维权进程巨大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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