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乃智,加拿大籍华人,被控与其兄陈乃强(另案处理)将汽车从香港发往越南偷运进内地贩卖,是特大走私团伙的组织者;
陈骥新,从2003年年中开始,由陈乃智安排到越南参与汽车修理厂的日常管理,负责与香港日满公司核对传真到越南的提单、发票等走私汽车资料、发运汽车,支付部分运费;
陈铨文,陈乃智之父,被控在走私活动中联系地下钱庄经营者,将走私所得车款汇往其在香港的账户;
陈乃坚,陈乃智堂兄,从2003年年中开始由陈乃强安排到越南参与汽车修理厂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到广州采购该修理厂维修汽车所需的零配件,在返回南海九江期间,陈乃坚还参与接收走私汽车和收取车款;
黎建均,受陈氏兄弟雇请到越南的汽车修理厂参与日常管理,与陈乃坚交替在越南工作,返回九江期间,还参与接收走私汽车,开车接送陈耀文到银行办理收取车款或支付运费等事宜;
陈耀文,受陈乃智雇请,在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办理接收走私汽车、收取车款、支付运费、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等事宜;
庞世德,受陈乃智雇请,纠合李石贵、杨成等人,帮助陈乃智和陈乃强从越南芒街经北仑河偷运走私汽车到广西东兴,再运往南海九江;
杨成,负责走私汽车的陆路运输,雇请他人将走私汽车从广西东兴偷运到广东南海九江;
李石贵,负责走私汽车的水路运输,雇请船只将走私汽车从越南芒街经北仑河偷运到广西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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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蒋结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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