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去年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609起,共造成407人死亡、213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888147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5起,下降5.02%;死亡人数减少25人,下降5.79%;受伤人数增加100人,上升4.92%;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573937元,上升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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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发现,国道、省道事故多发,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931起,造成274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7.86%、67.32%;县、乡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365起,造成5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8%、14.04%;高速公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46起,造成4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86%和10.57%。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1464起,造成351人死亡,占事故总数的90.99%和86.24%。(朱松林)
来源:
安庆日报 日期:1月10日编辑: 吴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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