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中伊公司开展能源合作本属于两国企业间正常的商业活动,根本不表明中国在核不扩散问题上有任何立场上的变化,况且中国一直在遵守联合国通过的涉及伊朗问题的有关决议。但美国偏偏要拿国内法律来威胁中国,这显然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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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世界上动辄以国内法威胁制裁外国公司的恐怕只有美国。美国大搞域外法权限制外国企业之间正常商业行为的做法,自然遭到许多国家,特别是那些与伊朗能源合作关系密切的欧洲国家的反对和抵制。法国前总理若斯潘曾明确指出:“美国的法律只能在美国执行,不能拿到法国来执行。”
事实上,就在有关制裁的《达马托法》颁布实施第二年,全球石油化工四巨头之一、法国道达尔公司即联合俄罗斯和马来西亚的公司,同伊朗签署了一项价值20亿美元的合同。此外,日本、英国、德国、荷兰等国在伊朗都有巨额的石油投资。
美国本国能源领域的大公司也对《达马托法》相当不满,认为它使自己被无端阻挡在伊朗市场之外,个别企业甚至暗中与伊朗进行接触。据报道,与美国副总统切尼关系密切的美国最大能源公司之一哈利伯顿公司的子公司早在2004年就违反政府禁令,私下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做生意,合同金额达8000万美元。
伊朗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1332.5亿桶,居世界第二位,除美国之外的西方国家与伊朗签署的种种能源合作协议价值已达数百亿美元之多。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挥舞制裁威胁的大棒究竟能有多大效果,令人怀疑。但关键还在于,美国以国内法限制其他国家正常商业活动的做法在法理上根本讲不通。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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