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06年12月12日至22日,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案第二次开庭审理。法庭上,顾雏军提出“至少有20家媒体参与旁听”等三项申请,并称“如不答应,将绝食”。在顾雏军绝食四顿后,法院批准了其中两项申请。有律师认为顾雏军的三项申请合理合法,但以绝食的方式来争取是个悲哀,担心他人效仿。 |
顾雏军究竟为何绝食,真正的理由只有他自己知道 ◎供图/IC |
轮椅上的顾雏军依然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供图/《新京报》 |
顾雏军法庭绝食内幕
◎文/本报记者 徐英
■法院让辩护律师劝顾进食
■专家担忧后来者会竞相效仿
被告用绝食相威胁,逼法官同意其某些申请。这可不是某个电视剧里的情节,而是在去年12月12日发生在佛山市中级法院上演的真实一幕。
这幕戏的主角是顾雏军。顾雏军因被指控“虚假出资罪、虚假财务报表罪、挪用资产罪、职务侵占罪”,于2005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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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是谁?2001年福布斯富豪榜上第20名的亿万富豪,格林柯尔的创始人,收购了国内家电领头军科龙电器34.06%股权,后闪电收购美菱、客星等企业股权的资本大玩家。也是郎咸平炮轰的对象之一。此举会不会为后来人仿效?他的申请合法吗?如果合法,他何必要以死相逼?如果不合法?他以死相逼又有何用?
法官当场驳回顾雏军以死相逼的申请
“顾雏军是由两名法警搀扶着进入法庭的。灰色带领的T恤已经有些邋遢,身高170公分,体重180斤的他显得臃肿。顾的腿在上厕所时滑倒摔伤了,法庭被告席的座位对于他来说又硬又窄,征得法官同意后,坐着轮椅的顾雏军被法警推到了被告席。
“9:30,审判长陈陟云刚宣布开庭,顾雏军说有事要申请,法官同意了。顾从上衣口袋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几页纸,开始念起来:第一、申请本案公开审理,给公众知情权,申请佛山中院允许不少于20家媒体旁听,同时申请法院换一个更大的审判庭;第二、申请法庭将本案的全部材料公开,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删减,加以利用;第三、申请将他写给有关部门的检举信作为证据,并予以公开。
“顾说,如果法庭不答应上述条件,他将开始绝食。审判长当庭表示,本案已经公开审理,在顾的身后就有记者旁听,检举信的内容未查实,不宜公开。
“不过顾雏军辩称,检举是他的法定权利,如果他的检举属于诬告,他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开检举材料亦是他的权利。”
多日后,在寒冷的京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顾雏军的辩护律师李贵方描述了发生在佛山中院的一幕,那天是2006年12月12日,“顾雏军案”恢复庭审的第一天。
四顿饭没吃,法院准了顾的两项申请
“顾雏军绝食”的消息一经媒体披露,各界一片哗然。有律师预测,顾雏军就是绝食了,法庭也不可能答应他的三项申请。
但第二天,却发生了这样的一些事情:2006年12月13日晚,顾雏军恢复了吃晚饭,此前,他已绝食四顿。而恢复吃晚饭的原因就是,“法院答应了他的‘不少于20家媒体到场,采取先来先进的原则;允许顾雏军将他写给有关部门的举报信向媒体公开,方式是由顾的家属将举报信的书面材料当庭散发给旁听记者’。”李贵方告诉记者,“法院没有答应第二项‘将本案全部审理材料予以公开’。”这一次顾雏军没有坚持。
12月13日,包括《第一财经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的报道印证了这个说法,“由于顾雏军昨天中午开始绝食,法院允许所有记者今天可以旁听。”“这次开庭佛山中院放松了对媒体采访的限制,虽然庭内外仍设大量的法警,但大部分的媒体记者都能凭旁听证进到法庭里进行旁听……”
12月13日下午开庭前,顾雏军的弟弟顾绍军向法庭旁听的记者们发放了顾的两封检举信。此前,顾欲公开检举信时被法庭制止,理由是“举报未经核实,不适宜在法庭上公开宣读”。 青年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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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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