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林劲标)不甘为他人打工,竟偷偷拍下老板裸照以敲诈巨款!昨日,这名打工仔经佛山禅城法院一审判定,因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
方华是佛山禅城区某市场的陶瓷商人,而黄某是他雇用在其陶瓷直销中心的临时工。
2004年七八月间,趁方华不注意,黄某潜到老板居住的宿舍内,偷拍了其裸照。2006年4月开始,黄某多次以公开方华的裸体照片相威胁,向其勒索钱财。7月14日,黄某向方华索要12万元,要其存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中。但直到8月5日,方华仅向该银行账户存入500元。几日后,黄某又要求方华将8万元存入该账户。4日后,黄某在福建泉州被抓获归案。
禅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属犯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