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资助100名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记者昨日从厦大研究生院获悉,厦大日前已经和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签署“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根据该协议,2007-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将资助厦大1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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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厦大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厦大共同确定公派研究生项目支持的学科专业。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候选人员应获得国外一流接收院校和导师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者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
对于获得资助的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为资助出国研究生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为36至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6至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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