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谭磊通讯员代永生)“我恨学校,不过是因为上网而旷课,学校就将我开除,现在做出这样的事是学校逼的!”审讯中,19岁的冯某向警察交代了自己偷窃学校电脑的原因。1月9日,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破获一起盗窃学校电脑案,而窃贼恰恰就是刚被学校开除不久的学生冯某。
2006年12月10日、17日,宁夏某大学两名教师办公室内的电脑相继被盗,案发后,金凤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今年1月9日上午,分局又接到该校一教师报案称,他早晨到单位上班时,发现办公室内电脑的硬盘、闪存、主板被人拆盗。勘查现场后,民警初步确定作案者很有可能是学校的“熟人”,刚被开除的该校学生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9上午11时许,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宁夏大学南校区附近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
据冯某交代,1月8日晚,他趁无人之机,溜进该校教学楼,用随身携带的网卡捅开房门进入106室,在一台电脑上上网聊天约30分钟下线后,将办公室内另外2台电脑主机的CPU、硬盘、闪存、主板盗走。同时,犯罪嫌疑人冯某还交代了其他两起案件。令人吃惊的是,2006年12月17日晚11时许,当犯罪嫌疑人冯某从教学楼内盗窃电脑,抱着电脑主机、显示器直接从学校大门走出时,没有受到保安的任何询问。
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原是宁夏某大学数控机床专业四年级学生,2006年6月份因上网旷课被开除学籍,他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为此,冯某进入该校教学楼内盗窃电脑多台,案值1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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