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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事故连续三年上升

  杭州交警分析事故多发有三大原因

  本报记者 曹林波 通讯员 王国伟/文

  快捷省力的电动自行车,眼下已是许多杭州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截至2006年底,杭州市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50万辆。

  然而杭州交警部门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2006年,在杭州交通事故连年下降的情况下,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却持续增加,杭州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62起,造成了63人死亡,死者多为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行驶,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电动自行车给人

  “乱”和“快”的印象

  魏薇是一位每天骑自行车上下课的中学生,电动自行车给她的最直接感受就是“蹿”。“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都在非机动车道里走,但电动自行车的体型大很多,而且速度也比自行车快,所以经常可以看到那么大的一辆车,从自行车中间一路‘蹿’过去。”魏薇上学放学途中,经常会被从身边飞驰而过的电动自行车带得左右摇晃,和电动自行车刮上碰上,也不止一两次了。

  董阿姨告诉记者,她对电动自行车的印象是“乱”。“马路上车来车往虽然危险,但是汽车刹车快,自行车车子小,速度也慢,一把刹车踮牢就好了,但是很多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不管的,看到红灯也一样过,看到斑马线也不减速。电动自行车速度又快,等看到我们走路的人再停,都来不及了。没办法,只好我们先让他们了。”像董阿姨这样上了些年纪、平时主要是步行的人,看到电动自行车过来,先要躲得远远的。

  而开车族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印象也不太好,开车的曾先生用“快”字来形容他遇到的电动自行车。“虽然开车的时候会时时观察道路的情况,但是经常冷不防就从一边蹿出一辆电动自行车来,根本来不及反应,就到了眼前。开车的人要是刹车及时的话还好,不及时的话,肯定就撞上了。”

  三成非机动车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

  根据杭州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和杭州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商会提供的数据,从1999年杭州市开始允许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之后,杭州市的电动自行车就开始迅速发展。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电动自行车进入了产销两旺的时代。

  截至2006年底,杭州市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50万辆。在杭州,10个普通家庭里,有4个拥有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杭城市民最主要的代步工具之一。

  在总体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杭州市交警部门透露,2006年,杭州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62起,造成了63人死亡;2005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死亡人数为52人。

  2004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一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2006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就有3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数字增加十分迅速,而且在这些交通事故中,近九成死亡者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

  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后果严重

  在诸多不断增加的数据当中,有一个情况非常引人注目,就是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者绝大多数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杭州交警支队事故对策处的丁志军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因为冲击力大,所以事故的后果往往很严重。

  因为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快,再加上电动自行车本身的质量很大,有些电动自行车还有超重的情况,所产生的冲击力就要远远大于自行车。而且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功率比较大,如果驾驶者违章骑车带人,车辆的载重量更大,更加难以控制,危险性就更大了。一旦发生碰撞,质量大的电动自行车更容易失控,而驾驶者又没有其他保护措施,这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后果严重的原因。

  电动自行车

  将有安全驾驶手册

  电动自行车作为杭州市民目前的首选代步工具,其50万辆的数字今后还会继续增加,而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和功率,使得它在带给大家方便的同时,也会引发比自行车更多的不安全因素,使得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消息不断。之前有消息称,杭州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商会正准备和非机动车管理所共同制订《正确驾驶电动自行车手册》,与电动自行车《成品说明书》一起发放到每个消费者手里,引导消费者树立良好的交通意识。

  而在号召大家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政府应该加强监督与管理,对于不断增加的电动自行车加以规范,给电动自行车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1310201)

  超速、性能差和管理不够是事故主因

  在调查中,市民们认为,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些主要因素。

  根据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的情况,交警部门分析了电动自行车出现事故的原因。

  速度普遍超标

  案例2006年7月,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古墩路行驶,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控制,所以与当时停靠在路边完全没有开动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李某被甩出了电动自行车,头部受到严重撞击,导致死亡。

  解读从电动自行车自身的性能来看,现在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不少生产厂家还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的技术设计标准,如安装可放大功率的速度调节器,行驶速度可随意调整,使得目前在用的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设计生产标准所规定的20公里的时速,有的甚至超过了35公里。电动自行车具有这么快的速度,危险性就增加很多。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有一个很突出的情况,就是在不少事故中,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是因为刹车或者躲闪不及,撞上了固定障碍物,造成了事故。

  综合安全性能差

  案例2006年9月,杭州市民肖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中河路段,由于前方有几辆自行车并排阻挡,他加速超车,在加速后紧急刹车时,两根刹车线绷断,电动自行车顿时失去控制冲向花坛,造成肖某左手骨折。

  解读目前的电动自行车综合安全性能差、制动性差的情况相当普遍。一方面,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规定时速,有的甚至超过不止一倍,但是出于成本考虑,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厂商采用的刹车系统还是类似自行车刹车的那种线刹。刹车系统和车速不能匹配,刹车线非常容易绷断,无法达到满意的刹车效果,也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

  管理有待完善

  案例2005年5月,顾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江城路江城立交桥北侧时,与行人潘某碰撞,造成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事故发生后,顾某骑车逃离现场。由于事发时现场只有伤者,一时无法确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警方通过张贴寻人启示、走访目击证人,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才确定潘某是交通事故致死,并在取得足够证据的前提下,将肇事者顾某抓获。

  解读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非常突出。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几乎每起事故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多少都存在着一些违章行为。虽然有关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有一套上牌管理规范,但是针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却没有相关的驾驶技能培训,导致许多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者不遵守甚至不知道许多交通法规的内容,才会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占据机动车道等违规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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