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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婚姻当游戏的人,孩子都瞧不起

  金陵晚报报道本报记者 眭军杰有了孩子的家庭,婚姻就不是夫妻两个人的事。破裂的婚姻留给孩子的会是什么?金陵晚报法援热线在统计离婚案件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孩子摆脱了血缘所带来的固有亲情,无情地仇视着父母其中的一方。

父母们不知不觉地在孩子心灵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孩子们拒绝父亲或者母亲的爱。在不完整的家庭里,在带着仇恨成长的心灵中,他们的将来不免让人担忧起来。(文中人物系化名)

  1 姓名:林之飞

  年龄:12岁

  语录:如果爸爸不回信,我戴着黑纱去上学。

  12岁的孩子用了最大的诅咒给父亲写了封信。他肯定地告诉白下法院的法官,没有人指使他这么干。爸爸:你是不是我爸爸?我是不是你儿子?如果我是你儿子,请你今年给我一个说法,你到底管不管我?自从你去年春节走后,便再无音讯,你管过我吗?关心过我吗?你不要我了吗?请你回答我,给我回信。如若你不回信,我就认为你死了,开学我便戴着黑纱去上学。林之飞用稚嫩的文笔写下这段话的时候,谁也不敢想象林之飞是个12岁的孩子。林之飞并不是个坏孩子,在老师眼里,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但了解林之飞的童年后,谁又能怪他呢?“姑父姑妈,你们好!我爸爸2月份到海南去了,这么长时间一分钱也没寄来,而我妈妈一个月的工资就400元钱,不能养活我,所以我想像(向)你们借一点生活费,我保证好好学习,长大了挣了钱一定还给你们。祝你们健康。”林之飞写好信后,给姑父姑妈寄了过去。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父亲了。他的父亲林三立自1993年因单位工作上的安排去了南方,后不再愿意回来。林之飞的母亲马梅春说,在1998年之前,林三立尚能抽时间回家,也能寄些钱回来。但双方已经很难沟通,感情上已经显得若即若离。此后,林三立连续两年既不回家过年也不打个电话说明原因,连问候也没有。2000年,马梅春感觉婚姻走到了尽头,在林三立回家之际,与其签了离婚协议书,但考虑到孩子太小,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可以说这十多年来我和被告长期分居,徒有夫妻名分,双方如今即使见面也犹如陌路人。”马梅春提出了离婚。法庭上,林三立得知孩子的反应,他流下了眼泪。他不愿意离婚,他也觉得对不起孩子,但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他只得同意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对于生活费,林三立没有讨价还价,很快答应了。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他也愿意承担一半。但他已经没办法安抚孩子,一颗幼小的心灵对亲生父亲迸发出如此诅咒,已经让孩子的人生难以完整。

  2 姓名:方小莫

  年龄:9岁

  语录:爸爸与外面的女人在一起。

  (赵德芳与丈夫方舟南面对面坐在法庭上)审判长:你们恋爱期间及结婚以后的感情如何?赵德芳:结婚以后的感情不错。在1998年我到国外打工,3年后回来发现方舟南的工作没了。一问才知道,他是因为嫖娼被单位开除了。但更令我无法容忍的是,他还长期与一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因此我要求离婚。审判长:是不是这个情况?方舟南:没有与人同居的事情。我是不想离婚的。如果赵德芳不出国的话,我怎会把女人带回家,被派出所认定为卖淫嫖娼,罚款5000元,把工作也丢掉了。我当时喝了点酒,男人是冲动的,女人应该是清楚的。如果赵德芳同意,我们回家,3顿饭我来烧,小孩我来带,生活费我支付。赵德芳有空的话出去找工作,把房子装修一下,好好过日子。(小孩方小莫到庭)审判长:你喜欢谁?方小莫:喜欢妈妈。审判长:是否喜欢爸爸?方小莫:不喜欢。爸爸与外面的女人在一起。审判长:你还希望你父母继续生活呀?方小莫:不知道……我不希望爸爸妈妈离婚。审判长:你去和你爸爸说,今后要好好过日子。方小莫:好的。然而,小莫的力量有限,在6个月后,她的父母还是在鼓楼法院离婚了。对于小莫而言,她才9岁,然而对父亲的感觉已经变得复杂。她知道父亲嫖娼的事情,她厌恶父亲和外面的女人在一起。她才9岁,在漫长的岁月里,她该如何面对她的父亲?

  3 姓名:吴菲

  年龄:13岁

  语录:自己亲妈死了,哭还要装出来?

  13岁的吴菲在开庭笔录上大大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她在处理爸妈离婚的事情上所表现出来的平静与成熟,让人感觉她失去了很多同龄孩子应该拥有的无忧无虑的笑容。父母离婚对她的伤害已存在于无形之中,她对母亲只有恨,她特意写信给玄武法院的法官,揭发妈妈与一陈姓男子的暧昧关系。我写此信是为了告知法庭,我坚决要求和爸爸一起生活。妈妈是只爱钱不重感情的人,记得外婆去世前,在医院急救的时候,舅妈在家里饭桌上留了张字条,让妈妈立即去鼓楼医院。妈妈看到后嘴里咕噜了一句:“我才不去呢……”外婆火葬的那天,我坐在妈妈右边,妈妈小声对我说:“待会儿你要跟妈妈一起哭哦!”听了这话我就觉得奇怪,自己亲妈死了,哭还要装出来?在爸爸出国期间,妈妈常给我留好晚饭,深夜不归。妈妈和一位姓陈的伯伯交往密切,甚至在谈话时说到谈婚论嫁的事……陈伯伯还买过贵重物品送给妈妈,一条裙子就一千多,一个皮包三千多……有一次我和妈妈坐陈伯伯的车出去玩,在高速公路上,我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醒来后无意中听到他们的谈话,其中一句让人难忘,大概意思是说,如果妈妈不与爸爸结婚,跟他(指陈伯伯)会怎么样。陈伯伯还对我说:你妈妈长得像演员陈红。什么人眼里出西施?!从小到大,在学习上、生活上,爸爸都比妈妈更关心我、照顾我,所以我坚决要求与爸爸一同生活。如吴菲所愿,她被判给了父亲。但母亲在法庭上多次哀求女儿跟随自己生活,但都被女儿无情地拒绝了。母亲在这段婚姻中有错,但对孩子的爱出自本能,是纯粹的爱。然而女儿对此除了不屑之外,再也没有母女之情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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