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黑龙江新闻 > 哈尔滨日报

经纪公司曝光违规员工“黑名单”引发争议

  文/本报记者王浩张巍

  房产市场中,各种“跑单”现象是让房屋交易公司老总最为头疼的一件事。近日,哈市一家房产交易服务机构在媒体上打广告,以“行业通报”的名义,将本公司4名违规经纪人的名字和将他们除名的消息公布于众。

这种“杀鸡儆猴”的做法传出后,立即在社会上引来了多种声音。业内人士认为,此法在目前苦无良方的情况下有一定作用;而法律界人士认为,行业自律要依法行事,企业将违规员工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广泛传播,涉嫌侵犯名誉权。

  A

  “无德”经纪人登上“黑名单”元旦前后,哈尔滨振达房产交易连锁服务机构在媒体的广告版面发布了两期“行业通报”,内容为:“规范行业自律,清理无德人员先从振达做起。张某、吴某、宁某、计某(本报道为化名),由于以上4人违反经纪人行业规则,振达地产予以除名,望同行业引以为戒。”

  员工除名为何要“广而告之”?1月8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振达房产交易公司的负责人。

  “这几名员工严重违反了行业规定,由于性质恶劣,公司没有其他行之有效的措拖来处罚,只有通过这种形式,才能产生威慑力,对企业内部管理和行业发展起促进作用。”振达总经理陈绍平介绍,如果经纪人手中有房源,到哪家交易公司都可以完成交易,这样就极易造成经纪人违规行为,业内称为“跑单”,该问题已经成为阻碍整个行业发展的一块“绊脚石”。经纪人在工作过程中“绕开公司私自与客户做交易”或“利用本公司资源为其他公司做单”,这些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交易公司和房产交易者的合法利益。这次曝光的4名经纪人平时在公司内业绩平平,可每天业务量却不小,经过调查和举报,管理人员发现他们存在诸多“跑单”行为。由于对这种违规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的权利,所以无奈用上这种曝光手段,处罚违规人的同时还可以教育其他员工和同行业人士不要重蹈覆辙,引以为戒。

  该公司董事长华树侠讲:“过去,经纪人的收入不算太多,造成跑单现象是可以理解的。现在公司给他们的酬劳是中介费利润的50%,可有些经纪人还吃里扒外或搞暗箱操作,这种影响公司信誉的行为太可恨了。”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房产经纪人都没有底薪或固定工资,他们的薪水要按照办业务成交量来计算。在委托人双方达成交易后,交易公司从中赚取买房金额的2%作为佣金,以购买价值3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买房人要支付交易公司6000元中介费,交易公司从中介费中提取经纪人的酬劳。

  B“黑名单”意在约束经纪人行为据了解,目前,哈市共有2000余家房产交易公司,从业人员1万多人。按照国家《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凡是从事房产交易的经纪人都要到工商部门备案并持《经纪人资格证》上岗。但是,现在有九成房产经纪人未到指定部门备案,也没有办理资格证。

  据市工商局经纪人管理所所长马国彦讲,经纪人实施持证上岗制度,不仅可以规范二手房市场的交易秩序,避免人力资源浪费,还有助于提高经纪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可以避免经纪人在交易过程中欺诈交易双方或携款潜逃等问题发生。但是,按规定只有在没有备案书的情况下,有关管理部门才能够对经纪人及其所属公司进行处罚,而资格证书却不是强制的,这就导致绝大部分房屋中介经纪人因为缺少培训而素质较低,服务水平较差,“跑单”现象频发。对此,中介公司虽然采用了加强企业管理、行业内通报等各种手段,却一直找不到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而现行的法律条款中,对经纪人的违规行为处罚针对性不强,使得管理部门无法可依。

  据振达公司的华树侠介绍,由于房产交易经纪人的需求量供不应求,各公司间不但争房源,还争人源,导致经纪人上岗门槛过低,只要愿意从事这项事业、具有高中以上文凭的人就可应聘。许多经纪人干得时间长了,手里握着大量房源,哪家交易公司给他的提成高,他就把房源给谁,这犯了行业的大忌。以前,公司经纪人犯了大忌,也就是悄悄开除一走了之,对其本人起不到教育作用,对其他经纪人也没有震慑力。该公司也曾经尝试过在本行业内部进行信息交流,但均起不到防微杜渐的作用。这次,公司将这些“无德”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意在约束其他经纪人的行为,让这些违规人员在同行业无立足之地。“黑名单”公布后“的确达到了预期目的”,员工们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凝聚力,4名“上榜”员工看到后,均未提出任何异议,都辞职走了。

  C

  企业无权向社会发布“黑名单”“黑名单”做法传出后引来各方争议。一家房产交易公司的老总认为,行业通报中“黑名单”的出台势必会大大降低经纪人跑单等不规范行为的操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司选用人才,避免那些职业操守不好的经纪人继续在行业中生存。然而,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了疑虑:“什么样的经纪人放上‘黑名单’,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如果没有标准仅凭一两次的跑单记录就随意把他放上‘黑名单’的话,那对经纪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这点必须慎之又慎。如果经纪人‘黑名单’把握不当的话,很有可能损害到经纪人的名誉权,甚至引发打官司和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哈尔滨经纪人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郭荣介绍,协会成立之初,针对经纪人跑单现象的处罚进行过探讨,会员们同意将不良员工的行为用行业内部通报的形式告知大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黑名单”在业内尚属首次。他表示,“振达”只是一家经纪公司,“行业通报”只适合在同行业内,而不应该以公开曝光的形式发布。

  如果上了“黑名单”被曝光,无异于被钉上了“耻辱柱”,“黑名单”往往是一种具有杀伤力和威慑力的惩罚方式。作为企业,是否有权将其员工列入“黑名单”公布于众?针对此问题,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启凡讲,“黑名单”对个别不讲诚信的经纪人可起到惩戒作用。但是,经纪人在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反行规必须列入“黑名单”公示的话,经纪公司如此做法就是越权行为。另外,根据《民法通则》和《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他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档案、信用记录,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参与违法违规活动的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应当向社会公示。也就是说,企业无权对违规员工做出公示,只有行政管理部门才有此权利。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精彩推荐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华树侠 | 黑名单 | 公司 | 经纪人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搜狐招商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