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家质检总局1月14日发布的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成多白酒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贵州省惠水县酒厂生产的涟江牌清溪液酒、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七星酒厂生产的平溪大曲因质量较差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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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云南省红塔区犁铧营酒厂生产的包谷酒,贵州省惠水县酒厂生产的涟江牌清溪液酒、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七星酒厂生产的平溪大曲和桂林灵川江东酒厂生产的芦笛岩三花酒。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杂醇油含量超标。杂醇油是指甲醇、乙醇以外的高级醇类。杂醇油对人体有麻醉作用,长期饮用杂醇油较多的白酒,能引起头痛等症状。
部分产品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该指标也是判定浓香型、清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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