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14日发布的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成多白酒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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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产品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此外,个别产品总酯达不到标准要求。其他质量问题包括:个别产品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固形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签标注不规范。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犁铧营酒厂生产的包谷酒,贵州省惠水县酒厂生产的涟江牌清溪液酒、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七星酒厂生产的平溪大曲和桂林灵川江东酒厂生产的芦笛岩三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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