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张慧玲法官运用“茶桌调解法”,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案件。
陈维山摄
融当地习俗于诉讼调解。“茶桌调解法”用浓浓茶香,有效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抵触和对抗
一杯“司法功夫茶”,调解成功率高达60%以上
2006年年底的一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的办公室里,几人围坐,在法官的主持下,泡起了“功夫茶”。人们可能很难想象,这几位竟然是一起错综复杂的民事案件的各方当事人,曾争得不可开交。
原来,这“功夫茶”可不是普通的功夫茶,而是时下在福建法院广泛采用的一种调解方式。
这起案件牵扯多方,环环相扣,是个“连环结”。一艘装有5000多吨柴油的货轮在福建省平潭县某海域触礁沉没,引发166户渔民和当地政府海洋管理部门高达8000万元的诉讼。同时因为该货轮不适航,导致了保险公司误赔,保险公司又将船东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代垫的380万元清污费。
上诉到福建省高院后,茶座旁,法官把大家当成客人一样“聊天”。当事人一看不是去威严肃穆的法庭上唇枪舌剑,对立的情绪缓和了不少。浓浓的茶香替代了紧张对抗的情绪,法官的话听得进去了,法律的知识也知道了。在法官面前,当事人茶杯一碰,终于握手言和,诉讼最终调解结案。
这种“功夫茶”调解的最初实践者是晋江市人民法院,他们把当地习俗融入诉讼调解中,创造并推广了“茶桌调解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把这种调解方式叫做“司法功夫茶”。
“司法功夫茶”的创始人晋江法院姚志阳法官介绍说,坐在“司法功夫茶”的调解室里,法官把“法官”的角色淡化了,把当事人当成客人一样和他们聊天。这样当事人就会把内心话说给你听,这对调解工作大有裨益。采用“茶桌调解”的形式进行调解工作,成功率高达60%以上。
晋江法院副院长庄能宗说,法院推行“司法功夫茶”调解法,就是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威严的是法律,亲和的是法官”。
2006年4月,福建高院向全省法院推广“司法功夫茶”。福建高院副院长何鸣认为,功夫茶是福建闽南的一大特色,只要有一颗司法为民的心就可以施行了。
有了“茶桌调解法”后,“司法功夫茶”很快就香飘八闽大地。福建省高院率先积极行动,仅去年一年,高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达66件,结案标的额45亿元。
2005年初,福建高院专门下发了《全省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办法》,鼓励法官多调解。
去年以来,福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万多件,办结26万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案件13万件,调解率占结案数的55.26%。从而有力地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