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杜琛
昨日,邱兴华妻子何冉凤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其代理律师陈志华向晨报记者透露,他已于当日下午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邱兴华妻子何冉凤在申诉状中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陕西高院重新审理被告人邱兴华杀人、抢劫一案,对被告人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以判定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在其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据此对本案重新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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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陕西高院在审理被告人邱兴华杀人、抢动案过程中,违反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7条、《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没有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人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终审裁定认定被告人精神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没有排除对被告人精神异常的合理怀疑。
同时,申诉中还直指陕西高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43条之规定,没有全面收集本案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陕西高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还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第58条之规定,剥夺了被告人的抗辩权利,影响本案公正判决;以及陕西高院违反法定程序,没有提前3天通知辩护人第二次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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