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月16日专电 (记者赵兰英孙丽萍)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编辑部,16日公布2006年社会语文生活中,出现频率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十大差错。
这十大差错是:将“像”错为“象”,这在电视字幕中出现最多;将丙戌年的“戌”字,错成“戍”字,这在大量的台历、挂历中出现;将神舟六号的“舟”字,错成“州”字,众多报刊杂志和电视写错;“即”字与“既”字用错,如“既来之”错为“即来之”,图书出版物中出现不少这样的混淆;在常用文体中,将“启事”写成“启示”,如“招聘启示”的“示”,应为“事”;新疆的“哈密瓜”因地名而得名,但在大量的商店招牌中,将“密”字错为“蜜”字;在标点符号使用中,很多人在寄信时喜欢在信封上将“收”字,用括号括起来,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用在信封上是错的;圆明园是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并烧毁的,但在众多的地方将其错称为“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八国联军是在1900年入侵北京的;孟子的“食色,性也”,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等等。
《咬文嚼字》编辑部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社会语文环境就像自然环境一样需要保护和净化,《咬文嚼字》就是一座语文生活的监测站,时刻关注社会语文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需要注意的语文问题。这十大差错出现的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而且经过多次纠正仍然反复出现,堪称社会语文运用中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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