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实习生徐伟通讯员邹永宁报道: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了《2007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一共包括25个项目。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这些比赛活动,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获奖成绩不得作为初中、小学升学、分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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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与去年相比,今年批准的竞赛活动项目有所调整。其中,新增的比赛项目有:初中生“历史与社会”竞赛、“新童谣”咏读比赛等。同时,为减轻学生负担,武汉今年把一些竞赛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并”。
针对收费问题,武汉市教育局特别强调,竞赛举办单位不得未经批准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有关资料,更不得以竞赛为名办收费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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