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0天时间里多次盗取一公司7个网络游戏充值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并用虚拟货币购买游戏点卡卖钱,非法获利1300多元。这名网络“黑客”杨某近日被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被盗的是成都某信息技术公司主要销售网络游戏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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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杨某来蓉后一直没有工作,一次上网无意中看到一张“如何窃取他人账户和密码”的贴子。经过多次试验,杨某终于监测到了终端其他计算机上传输的信息,获取了被盗公司的网络游戏充值账户和密码,并先后在该公司多个账户内用虚拟货币购买游戏点卡。之后,杨某又在网上公开叫卖自己的游戏点卡,获利1300多元。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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