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无锡1月18日电 记者吴兢报道:近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明显增加。2002年至200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931件,年均增长48.29%。
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说,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入世后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各地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
根据一项近期初步统计,仅2006年1-10月,全国法院受理和审结涉及外国投资的“三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这类案件在司法统计中作为国内案件对待)已达533件和308件,而同期审结的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才207件。曹建明说,涉及“三资企业”这类具有同样涉外因素的案件,在数量上也占了相当比例。
曹建明说,要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平等保护的要求,依法审理好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严格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既不因涉外案件的敏感性,而给与外国当事人以超越法律的特别待遇;也不以保护国家利益为名,而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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