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去年9月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失去了自由,涉嫌诽谤被刑拘,继而被逮捕(本报曾有报道)。关押29天后被“取保候审”,最终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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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源于县领导指示
“……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秦中飞2006年8月15日填写了这首《沁园春.彭水》,并以短信发给了一些朋友。8月31日秦中飞因这条短信,被警察带走。彭水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周明光此前对媒体表示,8月31日,彭水县民警发现了秦中飞所写的《沁园春.彭水》短信,认为其有代指领导的内容。县长周伟获悉短信内容后,随即要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报道称,蓝庆华在彭水当了6年县委书记,周伟也在彭水工作5年,彭水县领导层即将换届。10多天后,重庆市委干部考察工作组就要进驻彭水县,因此他们欲借处理“彭水诗案”整肃人文环境。据调查组后来所做调查,9月1日,彭水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多个部门领导研究决定以涉嫌诽谤罪立案调查。
县领导要求“五天办结”
参与办理此案的官员透露,9月1日,一名县领导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出手要狠,效果要好,五天内办结”。该名官员表示,作此指示官员的职务在周明光之上。9月1日,警方两次审讯秦中飞,还对审讯过程进行了录像。当晚县长周伟、县委副书记孟德华等会同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再次就此案召开会议。周伟认为公安局办案不力。当晚,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将秦中飞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此案经媒体曝光后,得到了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和时任重庆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的关注。9月29日,彭水县公安局主动给秦中飞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至此,秦中飞已被羁押了29天。重庆有关部门立刻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10月24日认定秦中飞无罪,撤销该案,10月25日发放国家赔偿金2125.7元。
行政非法干预司法
调查组认定,短信内容大部分属实,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善意的批评,不存在诽谤。调查组调查核实后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最初司法机关介入,源于党政领导指示,对嫌疑人的处理,迎合党政领导意志。2006年12月8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免去蓝庆华彭水自治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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