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青海创建平安校园侧记法制网记者 韩萍
在青海省西宁市青藏铁路花园学校,每到放学时间,该校教职工就会兵分三路,护送学生到数百米外的公交车站,目送最后一名学生上车,他们才放心离去。
这只是青海省在平安建设活动中,创建“平安校园”的一个缩影。
2005年以来,青海省教育厅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青海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青海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订完善了“平安校园”创建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青海省教育厅还与青海省司法厅、公安厅、团省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法制教育的教学计划、课时、内容和师资,聘任了一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截至目前,该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100%。
青海省教育厅把学校校舍建设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在危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相继对各地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排查,对部分危房实行关闭、停用的同时,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计划。到目前,全省改建和扩建306所初中和小学,建筑面积达46.97万平方米。2006年青海省还全面推行农村牧区业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为今后改善办学条件,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创造了便利条件。
该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始终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内部安全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并就学校的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2006年,各地各学校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影响学校周边治安的电子游戏室、网吧、影视厅、台球室、流动饮食摊点进行了全面清理,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大为改善。与此同时,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学校门卫值班、巡逻执勤,严格实验药品、食品卫生、医疗保健等管理,保证了学生在校安全。临近马路的学校,在校门口普遍安装了红绿灯,设置了减速带,使学生出行有了安全保障。(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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