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今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不再上浮的通知要求,市物价局昨天宣布,已联合市交通局发出通知,规定今年春运期间(2月3日-2月27日)本市省际公路客运票价按规定的基准票价执行,只允许下浮,不得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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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要求,各客运站应提前7天向旅客公告并做好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交通、公安等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倒票、贩票、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本市公路客运市场的秩序,切实保障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962000城市交通管理热线或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方式举报有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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