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9日讯记者罗兰报道:2006年是CEPA实施的第三个年头。来自海关总署的信息,2006年内地进口香港、澳门CEPA货物总值分别为4.4亿、110.3万美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55.9%、12.1%;税款优惠3.2亿、126.3万元人民币,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54.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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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政策惠及产业也日益广泛,货物品种多样。2006年,内地进口香港CEPA货物涉及医药、化工、塑料橡胶制品、纺织品、食品、金属制品和机电等230个《税则》税号。内地进口澳门CEPA货物涉及纺织原料及服装、精炼铜箔、墨水、色带、塑胶袋、食品等23个《税则》税号。到目前为止,香港、澳门分别有297、26家企业生产的货物享受到CEPA零关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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