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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一方众业主投票选出新物管(图)

  新物管将10万保证金交给业主委员会,开贵阳之先河

  金黔在线讯昨日上午,贵阳市“在水一方”的两千多名业主经过近半年的维权“斗争”,终于“炒”掉旧物管,迎来了新“管家”。一位业主告诉记者,“新的物管公司拿出10万元的保证金给业主委员会,以表决心,这一举动在贵阳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让我们业主对这个‘管家’更有信心。”

  旧物管被迫退出

  2006年以来,在水一方原来的物管公司以小区物资所有者身份开始出售小区内的车库和休闲会所等,根据《物权法(草案)》规定,在楼盘建筑区规划内道路、车库等应属业主共有。
因此,物管公司的做法违背物权法。

  为了维护业主们应有的权益,业主们自发组织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进行交涉。迫于压力,2006年11月10日,物管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退出了在水一方的物管工作。

  新物管先交10万元保证金

  原来的物管公司撤离在水一方后,小区内物管工作由业主委员承担。

  据业主委员会刘主任介绍,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筛选,2007年1月,业主委员会向601位业主发放了选聘物管公司的选票,最后贵阳兴隆物业有限公司以460张选票胜出,在水一方小区终于迎来了新“管家”。

  与在水一方签订合约前,贵阳兴隆物业有限公司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了10万元的保证金,合约中表示,如业主对物管的满意度低于60%,保证金将不归还物管公司。

  物业纠纷依法解决

  今年以来,贵阳市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呈上升势头。法律界专业人士罗鸣律师告诉记者,矛盾激化,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罗律师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实际是合同关系,这是市场行为,并非行政行为,所以应该以法制途径处理纠纷,也可以到行业协会投诉。业主维权要章法得当,才不至于无休止地维权。”

  图为新物管公司入驻在水一方,举行庆祝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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