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生安全问题一直是教育部门关注的焦点。为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玄武区教育局近日出台《中小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学校必须在校园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该规定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安排专人保管运动器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确保场地、运动器械安全使用。而体育教师课前要认真检查场地和所用器械的安全情况,向学生讲明易发生问题和注意事项,传授自我保护、自我救护的知识。
另悉,该区还要求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幼儿入托、学生入学时,学校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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