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周爱明)去年全年,我市执法部门监测到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有2.06万条(次),和2005年相比,下降了33.4%。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市卫生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情况。
经过我市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专项整治,媒体广告违法率有了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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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广告处一位负责人介绍,监测结果显示,去年以来,我市的广告违法率已明显下降,但医疗广告违法违规率仍然较高。
医疗广告违法的主要表现有:宣传医疗机构的治愈率,夸大疗效。如,对癌症、乙肝、糖尿病等疑难杂症进行宣传;利用医疗机构的名称,或者所谓的名医、博士、著名专家等称谓误导消费者;以社会公众人物为模特,以专家、患者的形象出现,介绍案例,虚构情节,误导消费者。
据悉,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严格规定了医疗广告的发布程序——必须由卫生部门对医疗广告进行成品审查。医疗广告经过审查以后,不许再改动,要按审查后的样本来发布。
此外,新办法严格规范了医疗广告的发布内容。广告中仅能出现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类别、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不能出现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
新办法还特别强调,不得以医疗咨询类栏目或者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但市卫生部门透露,今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医疗机构前往该部门申请广告审查。对此,工商、卫生部门近期将开展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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