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人身伤害险种太单一
市人大建议政府在“校方责任险”外完善有关保险体系
晶报讯(记者钱擎)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检查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
| |
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提出的这份检查报告中提出,《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区财政为学校购买了“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但检查时发现,校方责任险不能解决学生伤害的所有问题。由于险种单一,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责任难以界定等原因,使得学生伤害与学校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广大家长和学校也都呼吁给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此,人大建议政府尽快完善学生人身伤害保险体系。
报告中还提出,由于编制等原因,全市大部分学校还没有按照《条例》第7条第二款规定的要求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因此,市人大建议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进行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制度和配套措施。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迄今为止,仅出台了《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2个配套制度。人大建议政府抓紧出台有关配套实施细则,如建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调解制度、学校注册安全主任管理、校方责任险管理等细则,确保《条例》覆盖到位、运作到位、落实到位。
此外,市人大检查后认为,校园周边的治安、交通隐患有的还比较突出,对存在的学校危房问题也要加快研究解决。对涉黑势力对校园渗透、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物成瘾等潜在隐患,也应引起足够重视和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