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于伟慧)只因怀疑同村妇女张某与自己的丈夫有染,万宁一村妇凌某竟拿高浓度醋酸泼向张某,造成张某母女二人不同程度灼伤。这是1月19日发生在万宁市北大镇的事。
母女二人突遭醋酸毁容
当日傍晚6时许,北大镇丰丹村委会埇仔村34岁的妇女张某与儿子和女儿正坐在家里聊天,突然,同村妇女凌某气势汹汹地手拿着几件衣服冲进来,对着张某说:“你乱拿我丈夫的钱,我现拿他的衣服给你,我让他以后到你家住!”张某看到凌某如此气势,欲将凌某推赶出房,为此,凌某和张某两人发生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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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执过程中,凌某突然掏出一瓶醋酸,从张某的头上就倒了下去。醋酸迅速流到了张某的脸上、脖子里和手臂上。女儿见状,赶紧跑到屋子里,结果身上也被泼上了醋酸。随后,凌某就从张某家离开了。
经医生诊断,张某和女儿阿梅均属于由工业醋酸引起的化学性烧伤,其中张某的脸部、颈部、左上臂被大面积烧坏,烧伤面积占体表面积的9%左右。阿梅的面部和双腿均有烧伤,被烧伤面积约占体表面积的3%。
同村人缘何下此毒手
凌某缘何对张某如此痛恨以至“毁容”呢?
22日,张某在家中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这是凌某怀疑她和凌的丈夫老唐有私情引起的。
据张某介绍,凌某对她的误会从2005年初就开始了。当时凌某的丈夫老唐是一个包工头,在2005年3月份,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张某便去老唐的建筑工地帮忙打工,主要干一些搬砖、拉水泥之类的活,一直干到当年年底。
“我每天都是早上去干活,晚上就回家,从来没有在外面过夜。我和老唐根本就没有任何私情。”张某感觉心中充满了委屈,可凌某根本就不相信她的“清白”,凌某曾经找过她,不让她再去跟着老唐做工。虽张某离开了老唐的工地一年多了,可凌某怀疑她与自己的丈夫有私情。
事发后疑凶不知去向
事发当晚,当地派出所接报后马上赴现场调查,可凌某已离家不知去向了。
22日下午,记者来到凌某的家中了解,但是凌某和丈夫老唐均不在家中。凌某的儿媳对记者说,凌某几次去警告张某了,但张某就是不听。
村委会主任文某告诉记者,凌某用醋酸将张某烧伤以后,村委会对此事也进行了调查。经了解得知,主要是因为凌某怀疑张某和老唐有私情,心里太气愤而做出的过激举动。
目前,万宁警方已经对此事件立案,并将对张某母女的烧伤程度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追究凌某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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