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通讯员 苏劳信记者项凤华)记者昨天获悉,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部门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政策,让江苏城镇低保、少儿以及无退休金和无收入的老年人等非职工居民参加医保。
据介绍,考虑到这些群体的特殊性,具体的参保原则将按照“保大病、低费率,个人(家庭)缴费为主,财政适当支持”的原则。
有关人士透露,为将更多人群纳入医保范畴,无论采取何种方案,对于低保户、残疾人、无收入老年人等人群的参保费用,将采取减免补助措施。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省内的苏州、泰州、盐城、淮安、镇江五市已开始先期试点。2006年前三季度,五市已有96万低收入或无收入居民参保,其中苏州、盐城两市已经推进到了县城居民。试点各市居民医保基本都是由政府出大头、居民承担小头建立的。例如苏州由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50元,居民每人每年缴100元,淮安则由市财政补助90元,个人承担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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