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记者 刘铮)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要实现“稳定好转”,这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奋斗目标之一。
何谓“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4日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这样解释:“稳定”就是要使全国、全年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走势,不反弹、不回潮;“好转”就是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向好的方向转化,各项事故指标继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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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已经为这一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1.2%,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20.3%,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1%……
形势稍好,尤须兢慎。应当看到,当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基础并不巩固,生产力水平落后、安全基础薄弱、官商勾结为非法生产提供保护伞的现象没有根除,事故反弹的可能随时存在,11.28万人的全年事故死亡人数仍然惊人。
“要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把2007年作为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作为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年。”李毅中面对满座的各省安监局、煤监局局长们语重心长。
2006年10月至11月间煤矿事故的反弹为我们敲响警钟。仅11月5日至12日,全国就发生四起特大煤矿事故,造成104人遇难和失踪。云南富源县昌源煤矿本应被关闭,却被当地“置换”保留了下来,非法生产,造成32人遇难。
正如李毅中指出的那样,当前部分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盲目乐观、掉以轻心,后果不堪设想。
把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责任制落实到位,为安全生产形成制度性保障,成为今年当务之急。安监总局将强化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每季度公布各地落实情况,督促各级领导抓好安全生产;把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高危行业强制提取的安全费用用好、用足,确保企业安全投入的长效机制。
随着期盼多年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即将出台,今年我国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将得到强化。这个条例的出台,将加强事故调查工作,安监总局对地方查处的事故可实施跟踪督办。有关部门还将尽快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党纪处分暂行规定》。
煤矿始终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2004年、2005年接连发生的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矿难震惊全国。今年安全生产能否“稳定好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
“破除阻力,强力推进,为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打下坚实基础。”李毅中说,要在2005年度已经关闭5931个矿井、2006年度关闭2652个矿井的基础上,2007年度再关闭2209个矿井。其中,去年底已公告要关闭的1927个矿井,今年一季度必须关闭到位。
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所作为。李毅中强调,坚决防止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坚持不懈、扎实工作,推动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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