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昨天正式公布2007年春运方案,提高了《春运证》核发的门槛,首次规定2006年有超员50%以上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方案还首次规定,各地公安派出所民警可以协助交警部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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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车、人不得参加春运
按照规定,凡是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达到报废条件经批准延缓报废的车辆;未按规定整改的在用卧铺客车,以及违规加铺加座、安装了车顶行李架、车窗玻璃栅栏、卧铺阻挡安全门以及安全门开启不畅、未配备用于击碎车窗玻璃的专用工具的卧铺客车,一律不核发《春运证》。
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而言,凡是在2006年计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发生重特大事故,并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2006年有超员50%以上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以及未取得相应旅客运输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均不具备参与春运的资格。
派出所民警可查违章
此外,春运方案首次规定,各地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在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的同时,协助当地交警部门疏导交通,查纠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安全检查站将启动
春运期间,省交警总队和省运管局确定在省际交界处和运输任务较重的市际交界处设立40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检查服务站,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实行联合执法。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检查服务站从1月30日启动。
春运安全检查站将重点查处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7座以上的客车逐车检查、逐项登记。对于一些对交通安全畅通影响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先记录车辆号牌和驾驶证号及从业资格证号、事后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罚,严禁因检查造成交通堵塞或长时间滞留旅客。(范恒贵、楚杰)
来源: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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