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5日电(记者 董振国)为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提高粮食企业效益,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积极扶持粮食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组建大型粮食产业化企业集团,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山东省今后将重点培植一批粮食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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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粮食主产区,山东将依托粮食产业发展若干个企业集群,建立企业集群示范基地。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将以优质粮食产业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周边粮油产业,推动粮食产业经营向纵深发展。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组织形式,把培育粮食合作组织和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完善产业化链条的重要措施,引导企业与合作组织、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山东还将大力发展粮食第三产业,并将其纳入服务业发展规划。积极实施粮油产品进城下乡、城乡连锁,依托大型粮食商贸流通企业,整合传统购销资源,在城乡发展超市、便民店和连锁店等现代流通业态,拓展粮油产品流通渠道,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山东省将加强对农户安全储粮的指导,普及推广农村储粮新技术,改进农村储粮装具,引导农民多储粮、储好粮,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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