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 梅军通讯员郭衍成实习生曾燕)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2003年以前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已实现了零拖欠。会议要求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防止新的拖欠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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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省2003年年底以前建设领域拖欠的46.73亿元工程款,已解决46.39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9.27%。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20.57亿元工程款已全部解决。
会上,副省长李春明称,今后对不积极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项目业主,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强制冻结债务人账户,并优先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通过拍卖资产予以偿还;对有能力执行而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应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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