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3:51东北新闻网生产销售假冒中华、冬虫夏草、555等名牌卷烟和假冒伪劣五粮液、茅台、剑南春等名牌酒的四名被告近日获刑,分别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8年、5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云超、邢金华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无证经营,大量销售假冒卷烟。
其中陈云超销售假冒卷烟的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567962元,邢金华销售假冒卷烟的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833344元。被告人刘世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的规定,故意在产品中掺杂使假,生产假冒伪劣酒并加以销售,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318293元,被告人刘利福受陈云超、邢金华、刘世建的雇佣,在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多次帮助他人运输假冒伪劣产品,其帮助拉运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价值人民币1154637元。
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利福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陈云超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邢金华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刘世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文/夏合琴(新华网-呼和浩特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