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电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
为切实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省物价局决定减免本省籍营运客车部分公路规费、减收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的车辆通行费:1.从2007年1月1日起,公路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由原每人公里0.03元降为每人公里0.02元;每车次的实载率按55%计征包干额;2.免征2007年春运期间40天(2月3日至3月14日)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养路费;3.春节前15天,对持有省级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或持有2007年进出广东春运证的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减半收取路桥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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