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悦飞通讯员张祥)到2010年,95%的本省城镇户籍就业人员将被纳入养老保险,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2180万人,工伤、失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00万人、1300万人、2200万人和6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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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乡镇都有设施齐全敬老院
《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到2010年,每个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都建立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机构。计划投入2.4亿元,继续实施“千间敬老福星工程”,更新改造、扩建居住条件差的600多间敬老院。实现每个乡镇都有一所设施齐全的敬老院,并逐步办成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到2010年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将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纳入农民工养老保险。
到2008年,将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行业、非煤矿山等采掘行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将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以县区统筹、保大病、保住院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覆盖率将达85%,各级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人每年达到40元以上,不断提高农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受灾群众24小时得救助
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和孤儿救助工作,“十一五”期间将在广东省大中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建立和分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完善现有的孤儿收养、救助护理机构,形成广东省流浪未成年人和孤儿救助保护的工作网络。
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建立经常性捐助站相结合,“十一五”期间,在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广东省灾害多发的县(市、区)都设有一所救灾物资捐助接收站,建立并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储备一定的救灾应急物资,使受灾群众在24小时内得到紧急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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