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知秋 金陵晚报记者 叶子青
金陵晚报报道拾荒者闯入校园建筑工地拣垃圾,被渣土车上倒下的石块砸伤了腿。伤愈出院后,拾荒者将渣土车司机和学校一起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用。
2006年9月22日下午,拾荒者朱源闯入浦口区一所高校的建筑工地,寻找可卖钱的建筑垃圾。
朱源等人先稍微退后了几步,等开始卸车了,又一窝蜂地冲上去,迫不及待地在新倒下的土堆里翻找。就在这时,一块直径约50公分的大泥块从车斗里滚了下来,正好砸中朱源的右腿,将她的右胫腓骨砸成粉碎性骨折。朱源坐在地上扶着腿,大声喊疼。张亮一看这个情况,立即开着车离开了现场。朱源被送到医院抢救,花去了2.4万余元医疗费用。
出院后,朱源将张亮和高校一起告到了法院,认为高校没有在建筑工地外设置警示标志,要求俩被告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开庭时,张亮辩解说,当时他提醒了朱源等人注意安全,他们不听劝才落到如此下场。而高校也认为,朱源的损失是自己造成的,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浦口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源不听别人劝阻,在运土车辆倾卸渣土时拣拾垃圾,导致自己受伤,应该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张亮在卸车时,没有注意车边人群的安全,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没有封闭建筑工地,没在工地内设置警示标志,也有一定的责任。近日,法院判决张亮和高校各赔偿朱源3600余元。(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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