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去年拿到房产证后,发现自己购买的新房已经建成9年。因认为开发商隐瞒所售房屋为旧房的事实,陈先生将新凤小区的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房屋折旧损失2万余元。昨日,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陈先生表示,自己在2005年买房时,售楼人员称新凤小区是该开发商开发的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
| |
陈先生认为,开发商为了避免说明楼房建成于1996年,并未出具与建委格式合同相同的合同。开发商隐瞒所售房屋系旧房的事实,应赔偿其9年的房屋折旧费。新凤小区开发商的代理人否认其存在欺诈行为,并表示售楼时五证齐全,不存在任何问题。
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