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当地交警部门开具《事故驾驶人学习通知书》。当事人接到《通知书》15日内到杭州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暂住地)县(市、区)大队确定的交通安全教育机构参加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机构受理报名并预约教育时间和测试时间。
申请参加减分学习的驾驶人需填写《道路交通安全减分教育申请表》(可在杭州市交通信息网下载或在相关办理窗口领取),由交通安全教育机构窗口受理报名,同时预约学习和测试时间。测试合格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
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交警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应在记满12分的15日内主动到当地交通安全教育机构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又缴清罚款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学习和考试。逾期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将被公告停止使用驾驶证。外地驾驶人记满12分的,可在违法行为地或驾驶证核发地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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