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基金
(2007-01-31 08:41:49) | |||||||||||||||||||
金陵晚报报道 药品不良反应已经成为危害人们生命安全的元凶之一。 农工党江苏省委的省政协委员提出,应该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让遭受不幸的患者能够获得一定补偿。 目前药品不良反应没有救济机制,各方都不愿承担责任,导致企业、医院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漏报、虚报现象严重。 委员们认为,建立救济制度后,所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就有了责任承担主体,制药企业、医疗机构就可以“放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利于控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刘泱) (编辑 小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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