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31日电(包秀文、朴耕)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路政支队原路政员王晓涛因贪污公款17.38万元,近日被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王晓涛原系阿拉善盟路政支队路政员,2002年9月至2006年4月期间,利用管理阿拉善盟路政支队第一、三大队“内蒙古自治区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专用收据”的便利条件,采取印制假“专用收据”的手段,贪污公款17.3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王晓涛归案后具有特殊自首和立功表现,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赃款全部退清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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