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陈飞 摄
编者按
在今日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将向出席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700余名省人大代表作两院报告,他们将交上一份什么样的答卷,昨日,本报记者专访了江必新、何素斌。
“我对湖南法官队伍充满信心!队伍建设,不怕慢,只怕站,更怕走回头路,即使动作慢一点,只要坚持挖山不止,我们就会不断地缩短与人民群众要求的差距,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我们的队伍就是有希望的!”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诚恳地表示。
自我评价:书生气+乡土气
记者:一走进您的房间,就注意到三个大书柜里摆满了书,这些书是您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调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时,从北京带过来的吗?
江必新:大部分是从北京带过来的。我2004年5月从北京来到湖南时,托运了20多箱书过来。我的藏书算起来至少有万余册吧。
记者:您最大的爱好是不是看书?
江必新:我的爱好第一是读书,已经养成了“不读书睡不着觉”的习惯,第二是写作,第三是练习书法。
记者:您是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学博士,有人评价您是“学院派”法官,您认同这个说法吗?
江必新:实际上也不一定是学院派。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曾在老家湖北枝江县当过生产大队大队长、民办教师,如果要自我评价的话,那就是“书生气+乡土气”吧!(笑)“书生气”是要充满理性和智慧,要有知识分子的使命感、责任感及价值取向;“乡土气”则是要保持纯朴本色,时刻与人民群众心连心。
记者:省高院设置了“六条高压线”,其中有一条是不得接受请吃,那您的吃饭问题怎么解决,亲自下厨吗?
江必新:有句话说得好:“粗茶淡饭益健康,山珍海味坏肚肠”。我的生活很简单。
工作评价:评分权交给人民群众
记者:您给全省法官队伍形象打多少分?
江必新:我所在的岗位不是给法官形象打分的最佳角色,归根到底,全省法官队伍形象打多少分,应该让人民群众来评价,让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评价!坦率地说,我们目前法官的形象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比较大的差距,与党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与我本人的要求也相差甚远。但实事求是地说,法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真正枉法裁判是极少数,我对湖南的法官队伍有信心。第一:从审理案件的情况来讲,全省法院一年审结23万余件案件,真正有错误的,按照纠正的比例来看是千分之几。但是如果一个案件错了,虽然只占千分之一,但对于当事人是百分之百。第二: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高级法官晋级考试来看,我省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名列全国第一。第三:今年省高院20多个庭室,15项工作被最高法院或表彰或评为先进,或在全国法院相关业务会议上介绍经验。第四:经省政法委委托民意调查机构抽样测评,法院队伍整体形象评价得分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司法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记者:您刚才说差距,差距在哪里?
江必新:目前,法官队伍与人民群众要求的差距表现在:一是确实存在个别人办关系案、人情案,触犯“六条高压线”的现象;二是审判作风不正,有极少数干部,在司法过程中作风不文明,形象不中立,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造成法官和当事人形成对立情绪,造成当事人申诉上访。三是业务素质不尽如人意;四是协调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比较低。
这两年来,全省法院在建立健全机制上狠下功夫。如建立错案分析制。经审判委员会确认,合议庭成员、庭长、院长有主观过错的,移送纪检监察追究责任。再如建立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只要有证据证明处理案件时违法审判或有过错,就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三,建立淘汰机制。对一些违法审判、触犯“六条高压线”的,消极不作为的,作风特别恶劣的,在年终考评时,依规定评为不称职,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就要辞退。
刮骨疗毒:法院系统一年立案查处106人
记者:您在2005年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刮骨疗毒,重塑法官形象。现在进展情况如何?
江必新:严格落实“六条高压线”的规定,对14个中级人民法院和68个基层法院明查暗访,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仅2006年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106人,其中给予刑事处分的15人,党纪处分的32人,政纪处分的52人,其他处理的7人。包括12名庭室负责人在内的26名干警仅因接受吃请而受到纪律处分、免职处理。“六条高压线”在全国来说都是有名的,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记者:在法院干警眼里,您是不是一个非常严厉的领导?
江必新:也许说得上严厉吧,就本人性格来说,我应属于“温和派”,但来湖南后,面对队伍建设的严峻形势,我不得不戴上“铁面具”,要使“六条高压线”真正带电。这也是形势所迫使然。当然,我也知道,要解决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要在提高法官的精神境界上下功夫,要在转变人生观、价值观上得到根本改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设置“六条高压线”是治标,制度和建设法院文化才是治本。
到湖南之前,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叮嘱:“徒善不足以为政”,或许是这句话的影响,使我将“宁做灼人之火,不为溺人之水”作为从严治院的戒条。
司法公正:让穷人打得起官司
记者:怎么样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江必新:打官司与打架不一样,打架是谁的力气大谁就赢,打官司不仅要看谁的理由充分,而且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理由充分,双方在地位上要对等。一方明显弱势,不能形成一种有效的对等,富人请得起大律师可能就会赢,而贫穷的当事人,有的确实出不起诉讼费,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缓交、减交、免交的方式,使其在有理由的情况下打得起官司。其次,还要通过法官行使解释说明权,帮助弱势群众平等享受法律公正。
记者:您在湖南工作两年来,最满意的是什么?
江必新:最满意的是学了不少治理法院的经验。通过两年多的时间,湖南法院系统,建立了一套基本上能够确保审判公正、高效、权威的机制和制度,从队伍管理到审判管理再到司法政务管理,两年出台了近200个规范性文件,其中有些在全国是首创的,这让我感觉有一点成就感。最开心的事是通过全省法院干警的辛勤劳动,我们的所作所为能够得到认可。